加大建设力度!纳入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
麻醉学进入“精英教育”时代
《意见》提出,要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
同时,提高入口生源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麻醉与危重症病学研究所所长、原副院长姚尚龙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的麻醉学科缺少的不仅是人才,更是人力。由于人力的严重短缺,导致现有工作人员超疲劳工作,这不仅影响到麻醉医师自身的健康,也给临床医疗治疗带来了隐患。”
《意见》提出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中,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麻醉学科步入大变革、大发展的好时代
长久以来,困扰麻醉学科发展的人才培养、执业范围等问题步入解决快车道,麻醉学科迎来大发展的好时代。
2018年8月,7部委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服务领域、积极性调动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层面出台专门政策扶持一个学科发展并不多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会是麻醉学科发展的“拐点”。
此外,麻醉学界也在携手发出声音、推动变革。
9月3日上午,“麻醉学科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举行,呼吁通过二级诊疗科目设置和执业范围修订,加快推进麻醉学科建设,黄宇光教授组织并主持了本次工作会议。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黄宇光主任委员表示,优化麻醉科诊疗科目设置是麻醉学科建设强基本的大事,统一全国麻醉科医师执业范围是麻醉二级临床学科的内涵体现。
1989年5月,卫生部“12号文件”正式将麻醉学科确立为临床二级学科;1994年9月5日,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首批将麻醉科确立为医疗机构一级诊疗科目(编号:26),目前尚无二级诊疗科目。自1999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中,18个省份注册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麻醉)”,8个省份的注册范围为“麻醉专业”,其余省份注册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全国范围而言,麻醉医师执业医师证上的执业范围尚需“名正言顺”,以期符合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