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生、中职生。
二、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
学院代码:12900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校区
学费标准
(元/年)
所属系部
1
应用化工技术
470201
古塔校区
4500
石油化工系
2
石油炼制技术
470202
3
精细化工技术
470203
4
石油化工技术
470204
5
煤化工技术
470205
5000
6
高分子合成技术
470206
7
油气储运技术
420401
8
分析检验技术
470208
滨海校区
应用化学系
9
化工生物技术
470104
10
环境工程技术
420802
11
化工安全技术
420902
12
化工装备技术
470210
机械技术系
13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14
制冷与空调技术
460205
15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16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430201
17
数控技术
460103
18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自动化系
19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20
智能机器人技术
460304
21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22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460307
23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460308
24
供用电技术
430108
25
商务英语
570201
商务系
26
社区管理与服务
590104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0501
28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530706
29
移动应用开发
510213
信息技术系
3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31
大数据技术
510205
2.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住宿费:古塔校区:二、三号宿舍楼800元/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元/年;
滨海校区:女生宿舍楼700元/年,男生宿舍楼600元/年。
4.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中职升高职类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系
畜牧兽医
410303
畜牧兽医系
说明:1.单招计划各专业均文理兼招;以上专业学制均三年。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考生实名注册(必须和高考报名同名);考生到所在学校教导处(政教处)查询考生号。
(二)收费
注:报名费一经上缴不予退费。
(四)奖、助学金
1.校内奖学金:院长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2.校内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3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四、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考生于4月9日17:00前,通过0416-3212034向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考生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高中/中职考生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3日
9:00-12:00
(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
(锦州市太和区柳江二段二号)
中职考生
语文、数学、技能考试
9:00-11:00
13:30-15:00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古塔校区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七、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
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均为笔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数学和语文,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中职对口升学类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为笔试,科目包括数学和语文,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为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系统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可同时填报15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二)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实践操作成绩优先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我院不执行加分政策。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录取成绩
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二)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学院官网发放录取通知;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三)补录
根据考生录取确认情况,学院研究是否补录。如果补录,学院将继续按考生原报考志愿录取,录取原则不变;已被录取考生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不允许参加补录。省招办录取备案后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