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了,目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已经公岸上了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招生简章信息!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22人,已招收直接攻博31人,硕博连读163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做适度调整。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定向生招收比例不超过5%。全日制定向生原则上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
3.学术成果要求:
4.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5.所有往届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才能报考。
6.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请将材料一次性寄达),并在2023年12月13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请尽量将材料提前寄达,以便发现问题时及时补充更正)。
特别提示: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如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做修改。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各学科的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只评议申请者近五年内的成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旬前公布所有考生的料评议结果。
材料评议成绩低于4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具体名单预计于2024年4月中下旬在我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
3.复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为0.5:0.5,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S复=(S笔试+S面试)/2。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加权比例为0.5:0.5,考生入学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S总=S材料评议x50%+(S笔试+S面试)/2x50%
2.录取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按二级或三级学科排队依次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国家专项计划、定向生分别按照录取口径依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华西临床医学院第八教学楼211A办公室:028-85421812张老师古老师
六、受理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1.华西临床医学院第八教学楼209办公室,028-85423833,email:hxyjszs@126.com
2.华西临床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华西医院行政楼2012办公室,028-85422015,email:hxjj@wchscu.cn
七、其他说明
1.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分类划线、分类排序录取,原则上不相互调剂,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报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105开头的专业代码为专业学位,其余代码均为学术学位;
3.国家专项计划和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
4.校内硕博连读研究生,请按前期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报名材料。
5.凡是论文以清样作为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30日前见刊,否则材料评议时不纳入成果评议范围。
6.按照学校整体工作,材料评议工作应在1月上旬完成,故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后,不再接收任何补交材料。
7.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9.请参照附件6《考生个人成果汇总表》准备好相应材料电子表,后续学院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将以问卷星形式进行收集。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